本《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上海互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以下简称“我司”)有关复制、下载、安装、使用互盾软件产品以及任何相关材料(统一称作“软件”)的法律协议,同时本协议亦适用于任何有关本软件的后期更新和升级。在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前,您需要仔细阅读并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除非或直至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否则您不得安装或使用本“软件”。您的安装或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1.您不得去掉本“软件”上的任何版权标识,并应在其所有复制品上依照其现有表述方式标注其版权属于上海互盾。
2.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及本“软件”任何副本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由上海互盾拥有(属于第三方所有之商标及第三方所有之其他权利除外)。
3.本“软件”及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享有版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条约条款的保护。
4.您不可以从本“软件”中去掉其版权声明;并保证为本“软件”的复制品(全部或部分)复制版权声明。
5.您不可以任何形式非法复制本“软件”及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
1.只在以下前提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将本“软件”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
本“软件”明文许可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使用本“软件”的每一节点及终端都已合法获得使用许可。
2.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不得试图进行任何获得本“软件”源代码的访问或行为。
3.不得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翻译本“软件”。
4.在本“软件”的所有副本上包含所有的版权标识。
1.如您未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上海互盾可终止本《协议》。终止本《协议》时,您必须立即卸载本”软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小程序)使用本“软件”。
2.通过向您提供本“软件”的任何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的一份取代《协议》,并规定您使用这类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的条件是您接受这类取代《协议》,上海互盾可以终止本《协议》。
2.如您与上海互盾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具有可分割性,如果某一条款被适用法律认定为无效,则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应继续有效并执行。
至此,您肯定已经详细阅读并已理解本《协议》,并同意严格遵守各条款和条件。